花蓮徵信調查,50歲的吳女是人妻,丈夫是船員,調查外遇發現她涉嫌在97年到98年間和劉姓男子傳送外遇徵兆曖昧簡訊。吳女辯稱,現代人往來間誇張的舉止和煽情文字都是社交常態,否認和劉男有通姦行為。外遇徵兆偵查時,發現劉姓男子透過國小同學介紹,認識42歲的李姓女子,當時他誆稱自己已離婚;兩人99年3月曾共赴南投清境農場玩並過夜、隔了7個多月又一起到墾丁投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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